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护理部

护理部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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职能部门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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来源:
2019/01/14 22:4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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  工作职责

  1、在主管院长的领导下全面负责护理管理工作。

  2、围绕医院总体发展规划,拟定全院护理工作计划,护理学科发展和护理队伍建设规划,经院长、副院长审核批准后实施。

  3、检查护理工作质量,按期总结汇报。

  4、深入科室,检查指导各科室做好基础护理和执行分级护理制度,对抢救危重病员的护理工作进行技术指导。

  5、负责拟定在职护士培训计划和落实措施,组织全院护理人员的业务训练,定期进行业务技术考核。

  6、掌握全院护理人员思想、工作、学习情况。负责院内护理人员的调配,并向院长提出护理人员升、调、奖、惩的意见。

  7、 对于护理人员发生的不良事件,责成并监督科室和部门按照有关规定进行处理或提出处理意见,在护理部职责范围内的,及时处理。对于在全院有影响的严重的问题应该进行调研,并提出处理建议报医院处理。

  8、审查各科室提出的有关护理用品的申请计划和使用情况。

  9、检查、指导各科室的护理管理,使之逐步达到制度化,规范化,标准化。

  10、主持召开全院护士长会议,分析护理工作情况,并定期组织护士相互检查学习和交流经验,不断提高护理质量。

  11、应对公共卫生突发事件,及时做好病房、人员调配。

  12、严格遵守卫计委《加强医疗卫生行风建设“九不准”》、《医院廉洁行医管理规定》、《护士行为规范》。

     

  科室主任: 李小波

  职称:副主任护师健康教育科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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